精选项目
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6年最新招标资讯: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HYZB-2026-CG08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规模: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窗体顶端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窗体底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以上证件中为备案制度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相关备案凭证需在投标阶段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备案凭证。若已取得相关备案凭证的可附相关凭证。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个人案由:行贿罪)。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9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升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
七、其他
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YZB-2026-CG080。
2、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听觉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49.5万元,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概况:采购1套听觉测试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供货地点:吉林市中心医院。
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窗体顶端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窗体底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证件中为备案制度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相关备案凭证需在投标阶段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备案凭证。若已取得相关备案凭证的可附相关凭证。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红: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个人案由:行贿罪)。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9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
3.方式: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截图详见特定资格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包(现金),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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