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鑫诚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食堂用餐服务招标公告
鑫诚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食堂用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2026-FW02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鑫诚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食堂用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9.28万元,招标人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元):792,80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
最高限价(元):792,800.00元
采购需求:鑫诚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食堂用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菜品制作、餐饮服务、食堂清洁卫生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初始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
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累计续签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整体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以签订的服务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鑫诚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食堂用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鑫诚集团及子公司(代管公司)食堂用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同一集团公司的不同分(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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