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湖北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康复院区、东津院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招租公告
《重磅招标》湖北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康复院区、东津院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HBCZ-2403030432-26353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康复院区、东津院区食堂督饮服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院食堂位于襄阳市樊城区云兴路3号,分上下两层,含就餐大厅、操作间面积约483.08平方米;康复院区食堂位于赛阳市襄城区卧龙南路10号,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院区内,出租区域面积48.8平方米;东津院区食堂位于襄阳市东津新区王家河路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东津院区,出租区域面积109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地勘察测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康复院区、东津院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康复院区、东津院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向业信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
3、本招租项目不接受曾与招租人有租赁违规退租、纠纷记录、法律仲裁、诉讼关系的承租人。截至招租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承租人与招租人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守法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医院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必须自营,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有有效期内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月08日08时30分到09月1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须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②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襄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襄阳市
七、其他
受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就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康复院区、东津院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公开邀请潜在承租人参与招租活动。依据襄财资规[2022]1号《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参照竞争性招租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竞价招租,综合评价,确定承租人。本次招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招租工作,请参加的单位、人员认真阅读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CZ-2403030432-263531
2、项目名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康复院区、东津院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3、招租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4、招租方式:公开邀请潜在承租人,综合评价
5、招租地点:西院食堂位于襄阳市樊城区云兴路3号,分上下两层,含就餐大厅、操作间面积约483.08平方米;康复院区食堂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卧龙南路10号,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院区内,出租区域面积48.8平方米;东津院区食堂位于襄阳市东津新区王家河路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东津院区,出租区域面积109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地勘察测量为准)
6、招租内容:
(1)本项目为解决医院职工、患者就餐和送餐服务,以及单位客餐等进行的餐饮服务外包供应商遴选。
(2)西区除餐厅就餐外须提供并配送患者餐、手术督等。就餐人员分布情况:医务人员约500人,患者约700人,家属约400人。康复院区职工、病人及家属约120人。东津院区职工、病人及家属约180人。
(具体内容详见招租文件“第三章项目情况及要求”)
7、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食堂督饮服务
8、租赁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2次)。(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因经营问题发生违规经营导致刑事处罚、严重行政处罚、严重违反医院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招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租赁费用按时间比例计算)
严重违反医院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招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租赁费用按时间比例计算)9、招租底价:
承租人需向医院交纳房屋租赁费分别不得低于西院区食堂88113.79元/年,康复院区食堂6090.00元/年,东津院区食堂17135.00元/年(3个院区合计金额不得低于111338.79元/年);
(3个院区合计金额不得低于111338.79元/年);
注: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则被视为无效报价。
10、资产权利及实物现状:标的物使用权隶属于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现承租方经营业态为餐饮服务。
二、租金缴纳方式及管理办法:
1、租金按年一次性缴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
3、本招租项目不接受曾与招租人有租赁违规退租、纠纷记录、法律仲裁、诉讼关系的承租人。截至招租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承租人与招租人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守法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医院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必须自营,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有有效期内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名、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响应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获取招租文件
1、时间:9月8日至9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
2、地点:襄阳市
3、方式:本项目报名须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②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件及复印件。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备查;报名通过并不代表承租人资格审查通过。
4、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9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9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襄阳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
1、时间:9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襄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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