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向阳校区、高新校区食堂小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向阳校区、高新校区食堂小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向阳校区、高新校区食堂小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向阳校区、高新校区食堂小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涧西区,主要内容包括蔬菜、干货、调味品、油条等油炸食品类、豆制品类、面包、馒头及烧饼类等小额零散品类食材的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向阳校区、高新校区食堂小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向阳校区、高新校区食堂小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在响应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重大违法情况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商及其直接控股、被控股、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企业(含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时 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 点:洛阳市;方 式: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售 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向阳校区、高新校区食堂小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9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LYQC磋商‑2026‑081
2. 项目名称: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向阳校区、高新校区食堂小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约180万。
5. 最高限制单价: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价格菜篮子”公示的“洛阳市副食品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均价为基准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未公布的品种,以双方约定的市场询价(包括但不限于洛阳市各农贸市场、大张连锁商超等)为基准价,下浮率不低于5%。
6. 采购需求:
6.1 采购内容:洛阳市东升第三初级中学向阳校区、高新校区食堂小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涧西区,主要内容包括蔬菜、干货、调味品、油条等油炸食品类、豆制品类、面包、馒头及烧饼类等小额零散品类食材的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
6.2 服务地点:具体配送地点由采购人决定;
6.3 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7. 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在响应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重大违法情况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商及其直接控股、被控股、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企业(含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洛阳市
方 式: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售 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洛阳市
五、开启
时 间:2026年09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洛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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