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2026年至2027年冬季供暖燃料采购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2026年至2027年冬季供暖燃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Y‑2026‑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2026年至2027年冬季供暖燃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0000,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0吨生物质颗粒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2026年至2027年冬季供暖燃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2026年至2027年冬季供暖燃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8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4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2026年至2027年冬季供暖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2026年至2027年冬季供暖燃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Y‑2026‑06;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2026年至2027年冬季供暖燃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20000元;
4.最高限价(如有):220000元;
5.资金来源:本级财政;
6.采购需求:200吨生物质颗粒采购;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8.供货期: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5月1日;
9.供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西环城路4914号;
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获取方式:报名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到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视为报名成功。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加盖鲜章公章的复印件。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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