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清茶馆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清茶馆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CXDB-2026GC-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清茶馆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82390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清茶馆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清茶馆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清茶馆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证书未过期的企业),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员有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无在建工程,满足施工要求。
(4)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2025年)(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6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将以下资料以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供应商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清茶馆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9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XDB-2026GC-001
2.项目名称: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清茶馆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建设地点: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
5.招标需求: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清茶馆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最高限价:488239.05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证书未过期的企业),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员有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无在建工程,满足施工要求。
(4)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2025年)(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6日08:30至2026年09月23日16:00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络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将以下资料以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供应商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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