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的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QKHYN260933。
2.项目名称: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23320.00元。
5.最高限价:223320.00元。
6.采购需求:对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建成1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配备有5个防火视频监控摄像头)和1套太阳能语音监控系统(60个监控摄像头)开展日常维护,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使用场景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合计限价(元)
1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哈衣垭口视频监控点摄像头更换 双光谱高精度定位云台 台 1 54000.00 54000.00
2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供电设备-光伏发电控制及储能电池更换 光伏发电控制器 台 4 2960.00 11840.00
太阳能发电储能锂电池 台 8 7280.00 58240.00
远程数据监控设备 台 4 850.00 3400.00
3 太阳能语音宣教系统维修及监控摄像头更换 太阳能语音宣教系统电池更换 台 60 1000.00 60000.00
4 太阳能语音宣教监控摄像头流量费充值 太阳能语音宣教系统4G监控摄像头流量费充值 台 60 600.00 36000.00
总计限价 223320.00
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7.服务地点: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实施,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成交人确保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维修及验收全部工作。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须在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质保期满后成交人还应提供咨询服务,涉及更换的备品备件给予采购人优惠,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
9.质量标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项目实施及安装调试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防雷、防水、防尘等相关规范,确保系统在高海拔多雾环境下稳定运行。项目完成后,各系统运行正常、功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方视为验收合格。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2025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提供2023—2025年任意一年的内部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①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2年10月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否则无效。②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否则无效)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无法出具纳税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无法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天9:00至12: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
方式:①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到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在报名资料中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②网上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guoxinzhaobiao6666@163.com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回传缴费凭证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请在报名资料中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6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只能采用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或者现金缴纳的方式,也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注:未在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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