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7吨加长臂纯电动装载机及配套320kW充电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7吨加长臂纯电动装载机及配套320kW充电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DYZB-HW2600061)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7吨加长臂纯电动装载机及配套320kW充电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7吨加长臂纯电动装载机及配套320kW充电桩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DYZB-HW2600061
1.3项目概况及范围:
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需采购2台7吨加长臂纯电动装载机及配套320kW充电桩,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及相关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项目规模:140万元
1.7支付方式:
1.7.1交货付款:采购人在收到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随机资料(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且设备全新完整无缺件、缺陷或破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经审核确认后的30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交货款;
1.7.2安装款:设备到货后完成现场安装就位,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30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安装款;
1.7.3验收付款:设备安装完成、负荷试车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证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验收款;
1.7.4质保金: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设备质量问题发生的费用后,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质保期为运行合格后24个月。
1.7.5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并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金额比例为成交总金额的5%。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双方无异议的,经成交人提出书面申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单据,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人。
1.7.6合同价款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贴现费用,所有贴现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7.7采购人在支付以上款项前,需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逢节假日付款时间则往后顺延。
1.8交货地点: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选煤厂厂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最短交货时间)。
1.10质量要求:所有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整机各部件、电池、电机电控、充电桩等关键元器件均为原厂全新配套,严禁贴牌、改装、组装设备,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11其他要求:
1.11.1响应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1.11.2整机机械部分质保2年或4000小时;三电系统质保5年或20000小时,先到为准;充电桩质保2年。电池容量衰减超过20%须免费更换模组/包,须书面承诺质保期不远程锁机、限功率、后台限流,无承诺按无效响应,需提供承诺书;
1.11.3响应单位如成交,负责对所供货物进行运输,在需要时响应单位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需提供承诺书;
1.11.4免费提供不低于合同总额3%的随机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种类、数量和价格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按不高于“推荐的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及价格表”中的单价进行确定,并承诺3年内不涨价,需提供承诺书;
1.11.5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4小时远程响应,售后24小时到达现场;质保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免费上门巡检、电池检测及系统标定,需提供承诺书;
1.11.6响应单位如成交,须提供全套资料、原厂随车工具及易损件,开展免费操作及维修培训;设备需经空载、连续重载试车1小时以上、电子秤校验合格后方可验收,需提供承诺书。
1.12监督部门:采购人监督部门。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2.1资格要求:
2.1.1响应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1.2响应单位必须为拟供应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响应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不接受二级及以下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参加谈判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谈判。
2.2业绩要求:响应单位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至少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纯电动装载机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能清晰地反映采购内容的关键页(如采购清单)、签字盖章页,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财务要求:响应单位应提供2023至2025年的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告,响应单位可提供近三个月内(谈判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作为替代文件。
2.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3.公开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0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6年9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3.2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3.2.1法定代表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2委托代理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现场获取方式:请响应单位按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证明文件获取公开谈判采购文件。
3.4网上获取方式:请响应单位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包含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进行确认
4.费用缴纳
4.1公开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4.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缴纳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5.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2递交响应文件其他事项: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响应单位的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份)上粘贴标签,应使用笔在粘贴标签上标注响应单位名称。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密封递交,封套外注明响应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内容。装订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
5.3本项目的谈判时间:2026年9月29日14:00(北京时间),地址为昆明市,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于崇瑞
在线咨询: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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