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万元/年,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信用要求:(1)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承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及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违纪情况(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
3.6供应商应加强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期内,所有服务人员所发生一切问题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7供应商的配送人员需具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提供证明材料)。配送员全程佩戴口罩,配送的副食品具有食品质量认证,禽肉类能出具地方动物防疫部门提供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提供承诺函);
3.8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运营配送场所,必须具有正规副食品进货渠道和符合企业规模的工作人员,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的至少1台,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的至少1台,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邮箱获取: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发送至公司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在邮件正文备注XX单位、XX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以获取招标文件;(2)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保证真实可查: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查。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L-202608119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年,以实际下单并供应验收签字通过的数量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职工食堂食材配送(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内,如省、市或上级有关部门政策变化和要求,继
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坏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医院有权对成交企业解除签订的合同。
供货时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每天20:00时前,以订单形式下达第二天所需货物、数量,次日7时30分前配送至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厨房。因临时、紧急情况需要,接收订单后2小时内送达。
供货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清单每个子项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
备注:(1)邮箱获取: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发送至公司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在邮件正文备注XX单位、XX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以获取招标文件;(2)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保证真实可查。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4、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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