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公告: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家具采购(三次) 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家具采购(三次) 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招标人: 长春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家具采购(三次),代建单位为长春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家具采购(三次);
2.2招标控制价:749032.00元;
2.3招标内容:床头柜750个、陪护椅45个、移动静点车20个、床上用品(棉被150*200、棉褥95*200、防羽布枕芯40*60、床单160*260、被套156*212、枕套43*64)、两人衣柜(800W*550D*2700H)15组、三人衣柜(1200W*550D*2700H)113组、独立衣柜(900W*500D*2400H)20组;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家具采购(三次)全部内容,详见清单。
2.5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后45天,完成供货安装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清单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请于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方式:网上报名(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如有)针对本项目及对应项目编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以上要求的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14时00分,
5.2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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