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昌宁县珠街乡黑惠江大桥勘察设计文件咨询审查
昌宁县珠街乡黑惠江大桥勘察设计文件咨询审查
云南
项目概况
昌宁县珠街乡黑惠江大桥勘察设计文件咨询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6〕92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珠街乡黑惠江大桥勘察设计文件咨询审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375000.00元
服务内容:根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对昌宁县珠街乡黑惠江大桥项目两阶段设计文件提供咨询审查服务,负责提交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的两阶段设计审查报告,并协助甲方完成两阶段设计文件的报审、批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90天内完成相关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规定。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执行政策文件: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报名书封面(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资信证书(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单位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设备及人员。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提供的报名资料不全,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供应商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递交至昌宁分公司报名。
(二)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三)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
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三、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地点:保山市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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