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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卢氏县巡河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讯:卢氏县巡河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一、磋商条件
卢氏县巡河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受卢氏县水利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巡河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人:卢氏县水利局
3、项目编号:BCZB-2026-0902
4、采购内容:巡河无人机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预算资金:298590.00元
6、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税收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容,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8日08时00分至2026年09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准备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6年09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1、时间:2026年09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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