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首发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九月最新标讯;首发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J26-59-010FW)
1.招标条件
首发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首发集团提供数字化采购平台的开发、建设等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首发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开发调试等工作,通过初验、终验后交付使用。免费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75万元,此金额为包括增值税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的本国投标人。
3.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满足的资格/资质条件要求:
(1)在经营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质量事故问题;
(3)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0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凭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购买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如购买文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开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自拟,但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人名章,单位公章,以及授权事项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购买文件事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2每套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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