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九月最新标讯;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Z202609ZGG04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提供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复印件)或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至少一个月份)或季度(至少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3.投标人应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的机构(注: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2025年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证券类金融机构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须持《金融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须获总公司授权。
4.投标人近三年无债券承销业务遭受处罚的记录,目前也无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投标的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
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4)投标人与委托单位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其余投标文件内容须加盖联合体的牵头人公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成员的真实情况,负责本采购项目涉及的协调工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以电子扫描件递交时间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日前寄送至指定地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或损坏的责任)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0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期间上午08:30~12:00,14:30~17: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邮寄(以电子扫描件递交时间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日前寄送至指定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2.现场或邮寄(以电子扫描件递交时间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日前寄送至指定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于续。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09:30时,2026年10月19日上午08:30时至2026年10月20日上午09:30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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